安徽/滁州-2026-10-28 00:00:00
明光市潘村镇丰收圩小农场约***.**亩地块五年租赁使用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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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潘村镇丰收圩小农场约***.**亩地块五年租赁使用权
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买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竞租标的物:
标的物:明光市潘村镇丰收圩小农场约***.**亩地块五年租赁使用权,起拍价:人民币******元/五年,租金一年一付。
二、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从事农业产业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三、重大事项披露:
*、本次拍租地块位于明光市潘村镇丰收圩小农场,位于明光市东至大沟、西至水泥路、南至大沟、北至树林,地块用途为农用地农业种植,承租人不得从事与耕种无关的生产活动。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现场,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确认了解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经营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租赁期限:*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日内将竞价成交价款(第一年的租金)一次性支付到委托人指定账户,以后每年租金提前*个月交纳。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及约束条件在《地块承包合同书》中约定。履约保证金为*万元 ,合同签订前缴纳完毕。
*、租赁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否则视为违约,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合同自行终止。
*、承租人不得在承租的地块区域内建设永久性建筑,若因生产需要搭建临时工棚,需报委托人批准。
*、承租人在承租期内经营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地块使用性质,不得给该地块造成永久性损坏,不得破坏原有田埂,不得造成水土流失,不得擅自改变原有面貌(不得随意挖沟塘、建路等)。承租期内承租人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承租期内的一切安全事项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和承担。
*、标的以现状出租,告知的面积为测绘公司实测的面积,竞得人不得再提出复核调整。
四、租金价格、竞买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明光市潘村镇丰收圩小农场约***.**亩地块五年租赁使用权,起拍价:人民币******元/五年,竞买保证金:壹拾万元整(******元),加价幅度:****元或整倍数。
五、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⑴保证金需在****年**月*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需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需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⑵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得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⑶成交价款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日内将竞价成交价款(第一年的租金)一次性支付到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户名:明光市财政局,账号:***********************,开户行:农商行城中支行。转账时备注:***交潘村镇***年*月至*年*月土地承租费。)
*号标的物竞买保证金: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
注意:①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租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由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④竞买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拍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咨询、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或委托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分钟时,*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分钟。
八、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其他: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及付款
竞价成交后,成交的买受人需向代理公司支付人民币****元的竞价佣金。买受人于****年**月**日**:**前,到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代理公司:************﹑***********陈工
委托单位:***********高洁
委托单位: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
代理公司: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