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10-27 00:00:00
某单位室外文化环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
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室外文化环境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包含完成室外灯箱、橱窗、长廊、龙门架等点位设施的施工安装和室外装修装饰工作。
*.本次采购全过程监理服务,负责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进度、安全管控、现场签证核查及竣工验收监理工作。
*.常驻一名现场监理,总监每周到场*次召开监理例会,形成监理日记,履行工程监理职责。
*.建设地点:河北保定
*.最高限价:*****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要求报价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成立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专业房屋建筑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三)报价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人员,能保证驻场,服从管理。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按照公告(十二)其他补充事宜第三点所列的内容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未留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错误,造成无效报名的情形我单位不承担责任);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报名联系人:程先生,联系电话:*********** ,邮箱:**********@**.***。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供应商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人员,能保证驻场,服从管理。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年**月**日 **:**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三)投标地点:北京 北京市
(四)提交方式:邮寄密封递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开标地点:北京 北京市
八、样品
采购包(*):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总监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二)成交单位须配合项目迎检、审计及资料归档工作,按军队采购要求签订合同。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本公告第四条第*项、第*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耿先生、于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