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7-14 00:00:00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应急药品采购项目(*********年度)(三次)答疑公告
信息时间:**********
信息来源: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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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应急药品采购项目(*********年度)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有限公司应急药品采购项目(*********年度)(三次)补疑*
(项目编号:**************)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本次招标文件中,部分采购物品的名称表述为通俗俗称,与实际货物名称不一致(主要参数一致)。主要有:
*.“脱脂棉”应为“医用棉球”
*.“棉签”规范表述为“医用棉签”
*.“绑带”规范表述为“脱脂纱布绷带”
*.“医用酒精”规范表述为“医用酒精消毒液”
*.“医用碘伏”规范表述为“碘伏消毒液”
*.“医用胶布”规范表述为“压敏胶带”
*.“防水创可贴”规范表述为“创口贴”(防水为参数,非名称)
*.“医用手套”规范表述为“医用检查手套”
*.“医用纱布”规范表述为“外科纱布辅料”
**.“一次性医用口罩”规范表述为“医用外科口罩
针对上述物品,我方投标文件中是否可以统一使用实际货物名称进行填报、响应?恳请贵方予以明确。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物资名称”非固定名称,投标人可根据实际货物名称进行填表,但需要确保实际货物的核心技术参数与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技术参数一致。
*.招标文件中对“医用纱布”(即外科纱布辅料)的参数表述为“******片装、纱布”,该表述不符合医用耗材参数公示规范,现申请将该条参数统一修正为规范表述:“(**********)**片/袋”。
答:招标文件中“医用纱布”的核心参数表述为“******片装、纱布”,请在投标文件中修正为“(**********)**片/袋”。
二、招标文件调整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第九条验收、调试**.*的描述调整为:乙方所供货物,应符合本合同(含补疑文件)物资清单要求,技术参数不得低于合同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