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9-24 00:00:00
城市运营集团住宅板块消防系统维保服务答疑公告
信息时间:**********
信息来源: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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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城市运营集团住宅板块消防系统维保服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城市运营集团住宅板块消防系统维保服务答疑公告
“城市运营集团住宅板块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关于磋商文件综合评分“人员配备”评分项的“*.其他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本小项满分*分):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三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人得*分,满分*分;(*)四级的,每提供一人得*分,满分*分。本小项满分*分。仅以最高级别记取两次。”
根据《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年版)》及应急管理部部署,自****年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面改革后,全国统一由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实施鉴定考核。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自改革以来,所有公开鉴定计划均仅开放五级(初级)、四级(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鉴定,从未组织过三级(高级)及以上等级的鉴定考试。
经核实,省内目前无合法合规途径获取三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历史上仅有****–****年原人社系统试点期间发放的极少量旧版三级证书,现已无法复考、补证,且持证人数极少、不具备普适性。
现实影响:该条款实质形成“有分无证”的评价困境——投标人即便配备足额、合格、在岗的四级(中级)操作员(完全满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及日常维保作业要求),亦最多仅获*分,自动丧失另*分得分机会。既偏离“能力导向、岗位匹配”的评审初衷,也变相抬高准入门槛,限制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中小企业公平参与。
建议调整方案:将本项评分统一调整为“持有四级(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每提供*人得*分,满分*分。
答:予以认可。关于磋商文件综合评分“人员配备”评分项的“*.其他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本小项满分*分)”现变更为:
“*.其他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本小项满分*分):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四级(中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人得*分,本小项满分*分。”
*、关于磋商文件综合评分“项目负责人荣誉或奖项:自****年*月*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消防类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满分*分。”。项目技术负责人作为维保服务现场技术决策、方案编制、应急处置的核心角色,其专业资质、实践经验与行业认可度,同样直接关系到服务质量与安全效能。当前条款未将其纳入荣誉评价体系,存在技术管理责任与评价权重不匹配的问题。
建议补充说明:明确本项评分可扩展至“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即任一岗位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消防类荣誉奖项均可计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以更全面反映团队整体专业公信力与技术实力。
答:不予修改,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关于第二章 招标需求中“五、其他要求...*.招标人后期将选取一个在管住宅项目消控室,要求中标人将其改造为示范消控室,具体要求如下:*)值班人员*名,具有中级(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岁以下;*)设备布线标识规范,满足操作维修间距;*)上墙制度图纸、应急器材配置齐全;*)维保台账资料齐全。”示范消控室值班人员主体的澄清申请。
该条款未明确上述* 名示范消控室值班人员是由中标人(供应商)负责提供配置,还是由招标人负责提供配置。该人员来源直接影响中标人服务投入成本、人员配置方案及投标报价测算。
申请澄清:请招标人予以明确,本条款中示范消控室所需的 * 名值班人员,人员由哪一方负责配备、薪酬由哪一方承担。
答:上述* 名示范消控室值班人员是由中标人负责提供配备,薪酬由中标人承担。
*、
关于磋商文件综合评分的“人员配备”中要求提供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任意连续*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部队转业人员,提供国家统一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或自主择业证明文件及劳务合同是否可以?
答:不予修改,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北京路与祁门路交叉口京华世家商业楼*楼
联系人:汪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号楼
联系人:徐新智
电 话:*************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