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9-24 00:00:00
新站高新区生态公园改造提升项目大区及康城路、灵泗路跟踪审计咨询答疑公告
信息时间:**********
信息来源: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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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生态公园改造提升项目大区及康城路、灵泗路跟踪审计咨询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站高新区生态公园改造提升项目大区及康城路、灵泗路跟踪审计咨询答疑*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
*.评审方法投标人业绩条款原文:“*.自****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万㎡的配套建设项目(业态包含公园、道路、商业、酒店、天街任意一项内容均可)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每个得*分,本小项满分*分;”。
请问条款中所述“*万㎡的配套建设项目”,建筑面积是住宅+配套项目(公园、道路、商业、酒店、天街任意一项)合计总面积,还是仅配套项目(公园、道路、商业、酒店、天街任意一项)自身的建筑面积?
回复:本询比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具体评分细则*投标人业绩中的“*.自****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万㎡的配套建设项目(业态包含公园、道路、商业、酒店、天街任意一项内容均可)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每个得*分,本小项满分*分”,“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万㎡的配套建设项目(业态包含公园、道路、商业、酒店、天街任意一项内容均可)”系指配套项目(公园、道路、商业、酒店、天街任意一项)自身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万㎡。
注:此补疑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琥珀五环城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