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10-19 00:00:00
蜀山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标段,蜀山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标段答疑公告
信息时间:**********
信息来源: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蜀山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答疑公告
“蜀山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问:我公司因承担绿化管养项目获得县(区、县级市)级及以上事业单位颁发的园林绿化养护类表彰,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针对招标文件“投标人荣誉或奖项”要求,我公司提供合肥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中心颁发的“**项目”合肥市园林绿化养管“五佳道路”称号,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招标文件**页码的商务及技术文件、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自**** 年* 月*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花境(或花箱或草花栽植或立体绿化)项目养护业绩的;每个业绩得* 分,本小项满分* 分; *.花境或花箱或立体绿化项目养护业绩如包含在其它养管项目内的,合同内需明确花境或花箱或立体绿化项目养护业绩项目的相关内容条款,同时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请问:*、我公司中标的***零星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中标价:贰佰万元整,项目合同没有显示花境或花箱或立体绿化项目养护业绩项目的相关内容条款,由本项目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有:花境建设、花坛草花、花镜养护等内容,请问本项目符合上述*、自**** 年* 月*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花境(或花箱或草花栽植或立体绿化)项目养护业绩吗?
请问:*、我公司中标的***年度景观花卉项目,中标价:叁佰万元整,项目合同没有显示花境或花箱或立体绿化项目养护业绩项目的相关内容条款,
项目合同中:施工总承包(包地形整理及土方转运、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摆放、立体花坛的维护、花的成活、包清除卫生、杂草、垃圾、花修剪、浇灌、病虫害防治等内容, 盆栽花卉需根据工作需要送到指定地点)
由本项目建设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有:花境建设、花坛草花、花镜养护等内容,请问本项目符合上述*、自**** 年* 月*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花境(或花箱或草花栽植或立体绿化)项目养护业绩吗?
答:花境或花箱或立体绿化项目养护业绩如包含在其它养管项目内的,合同内需明确花境或花箱或立体绿化项目养护业绩项目的相关内容条款,同时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问: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具有花境(或花箱或草花栽植或立体绿化)项目养护业绩的;每个业绩得 * 分,本小项满分 * 分;
以上 *** 业绩要求合注:
*.本项对已完成业绩和正在履约业绩均予以认可;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
*.花境或花箱或立体绿化项目养护业绩如包含在其它养管项目内的,合同内需明确花境或花箱或立体绿化项目养护业绩项目的相关内容条款,同时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
业绩可重复计分。
本项*要求投标人具有花境(或花箱或草花栽植或立体绿化)项目养护业绩的;每个业绩得 * 分,本小项满分 * 分;跟备注*要求不一致、我司提供花境或花箱或立体绿化项目或时花种植或时令草花栽植等养护业绩如包含在其它养管项目内的,合同内明确花境或花箱或立体绿化项目或时花种植或时令草花栽植的相关内容条款,同时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以上相关作业内容属于同一项作业内容只是每个地市描述的名称不一致,应当给予认可。请明确!
答:花境或花箱或立体绿化项目养护业绩如包含在其它养管项目内的,合同内需明确花境或花箱或立体绿化项目养护业绩项目的相关内容条款,同时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岗路****号蜀山区检察院北三楼
邮编:******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米)一楼
邮编:******
联 系 人:沈工
电话:*************
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