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转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环境损害评估合同(交易公告)
2026-10-27
广东/江门 中标结果
梁某转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环境损害评估合同(交易公告)
广东/江门-2026-10-27 00:00:00
广东/江门-2026-10-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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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编码 | *************************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梁某转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环境损害评估合同 |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服务内容 | ****年*月*日,海警部门在台山市乌猪洲东南海域(**°**'*''*,***°*'**''*)查获“粤东莞渔*****”渔船,当场缴获三相同步发电机*台、拖网**张以及渔获物***.*千克等。经台山市农业农村局确认,上述**张拖网属于“单船(底层)桁杆拖网”,在《农业部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号)中被列为“过渡渔具”,并规定其最小网目尺寸为****,该**张拖网实测最小网目尺寸小于农业部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粤东莞渔*****”船使用渔法属于“电力捕鱼”,是《渔业法》明文禁用的捕捞方法。经东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查询,“粤东莞渔*****”船经纬度坐标(**°**'*''*,***°*'**''*)位于南海区禁渔区线内侧。经价格认证部门认定,上述沙丁鱼等**种渔获物重量共***.*千克,在****年*月*日的市场批发价格合计为人民币*****.**元。另自****年*月以来,梁某某将捕捞的鱼获出售后共获利*******元。 现根据相关部门要求,需要对该非法捕捞水产品事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开展评估工作并出具专家咨询意见。(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 项目规模 | 资产总额(¥*,***,***元) | 中介机构要求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备案要求说明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 服务时限说明 | 合同签订且收集齐所有资料后**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损害评估专家咨询意见 | 服务金额 | ¥**,***元 至 ¥**,***元 |
| 金额说明 | 无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截止报名时间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