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更正公告
2026-10-27
河南/漯河 变更澄清
漯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更正公告
河南/漯河-2026-10-27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漯河-2026-10-27 00:00:00
漯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机构:漯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
| *、原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原采购信息内容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质保期要求说明,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不得少于一年。各包技术参数中对具体仪器有更长质保期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各仪器的质保期限,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 变更为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质保期要求说明,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不得少于一年。各包技术参数中对具体仪器有更长质保期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各仪器的质保期限,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增加本项目核心产品为: *包(*台):*、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 *包(*台):*、高效液相色谱仪;*、二维液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电位滴定仪;*、电位滴定仪; *包(*台):*、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四极杆质谱联用仪; *包(*台):*、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 *包(*台):*、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两台);*、亚超速冷冻离心机; *包(**台):*、微波消解仪;*、微波消解仪;*、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全自动********前处理平台;**、原子荧光光度计;**、全自动顶空气相色谱仪; 注:提供相同品牌全部产品或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评分最高者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原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变更为:详见附件 |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因发放变更、澄清通知会造成投标文件版本号变更,各投标人需下载最新的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涉及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变更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本次变更后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各投标人未看到或未及时下载相关内容等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
|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中山路中段路西 |
| 联系人:刘先生陈女士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信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昆仑路沙北总部经济中心办公楼*楼西办公室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