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及城市更新项目(一期) A-02-02零星工程施工班组工程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2026-10-27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景宁畲族自治县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及城市更新项目(一期) A-02-02零星工程施工班组工程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杭州-2026-10-27 00:00:00
发布时间:**********
浙江/杭州-2026-10-27 00:00:00
景宁畲族自治县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及城市更新项目(一期) *******零星工程施工班组工程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采购补遗书(第**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景宁畲族自治县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及城市更新项目(一期) *******零星工程施工班组工程(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景宁畲族自治县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及城市更新项目(一期) *******零星工程施工班组工程修改澄清
一、对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文件格式予以澄清。 原文:未放(综合评审法)商务文件格式。 澄清内容:现把此部分放到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后,具体内容见附件:(一、对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文件格式予以澄清附件) 二、时间节点调整说明 因本次补遗书发布超出原采购文件约定澄清期限,现将本项目时间节点调整如下: 原报名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年**月**日*:** 调整后报名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年**月**日 **:** 报价人针对本选择文件提交疑问截止时间、采购人澄清答复截止时间,按照调整后新的报名截止时间,依据原采购文件规则同步重新计算,其余相关时间节点同步顺延。 三、其他 采购文件除上述修改、澄清内容以外,其余所有条款不作变更。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 年**月**日**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