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拟对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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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开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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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服务内容调整 各方均明确同意取消原合同第一条第*.*款第*项“法定节假日(含调休周末,全年约**天):全区值班人员(约**人),提供早、中、晚三餐保障”之服务需求;原合同第一条第*.*款第*项服务内容中“节假日值班供餐保障”相应不再纳入乙方包干服务范围,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无需再为甲方提供节假日值班供餐保障的服务。 原合同第一条第*.*款第*项应急场景供餐安排,以及甲方临时性加班用餐时乙方须无条件调配人员予以保障、相关增量费用据实另行结算等约定,不受本条调整影响,继续按原合同执行。 二、阶段性值班供餐服务安排 服务内容及期限:自****年**月**日起,提供为期 ** 个自然日的应急值班供餐保障服务(自起始日起连续计算)。 保障对象为甲方每日约**名值班工作人员,当日值班人员及用餐安排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供餐标准: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值班时段*:*****:**,乙方按**元/人/餐标准提供晚餐;周六值班时段*:*****:**,乙方按***元/人/天标准提供早中晚三餐用餐保障;周日值班时段*:*****:**,乙方按**元/人/天标准提供早餐及午餐。具体餐次安排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阶段性值班供餐费用结算与支付 本协议第二条项下值班供餐费用属于原合同约定的临时应急用餐,据实另行结算,不纳入原合同包干价,不调整原合同包干总价。 根据甲方值班安排测算(工作日**天、周六*天、周日*天,每日约**人),预估费用合计人民币**,***.**元(大写:捌万陆仟肆佰元整),此金额为应急值班供餐保障服务费用的支付上限,其中:工作日晚餐**,***.**元、周六早午晚餐**,***.**元、周日早午餐**,***.**元。最终按双方签字确认的供餐数据结算(可通过结算单等形式体现),且结算金额不超预估费用。仅当甲方值班计划发生重大调整,如新增值班天数、新增供餐时段,超出本次值班供餐保障服务测算范围的,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结算。 本次应急值班供餐保障服务期满且经甲方验收完成,结算金额经甲乙双方确认一致后,乙方按此金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本条项下据实结算款独立于原合同首期款、中期款及年度尾款的支付安排,不进入尾款结算,不随原合同履约评价系数调整,与第三条包干价核减互不轧差。 (详细条款详见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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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现因甲方工作安排调整变动,经各方协商一致确认,同意原合同服务内容中“节假日值班供餐保障”不再纳入乙方包干服务范围,根据该服务内容预算金额,核减**,***元,合同总价由人民币*,***,***.**元(大写:贰佰伍拾陆万零柒佰伍拾元零捌分)调整为人民币*,***,***.**元(大写:贰佰肆拾柒万叁仟柒佰伍拾元零捌分)。 *、根据原合同第一条第*.*款第*项“*.应急场景:单位大型活动、全局突发事件处置等临时应急用餐,按需提供早中晚三餐,该部分增量费用由甲乙双方事前确认后据实另行结算。”我方与乙方就应急局重大活动应急值班供餐保障服务事宜协议一致,拟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落实具体服务内容及相应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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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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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号劳动大厦*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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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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