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第一城******;新店古城遗址公园周边区域整治提升项目(第一标段)(施工)(评定分离)补充通知(二)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现就******;福州第一城******;新店古城遗址公园周边区域整治提升项目(第一标段)(施工)(评定分离)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通知:

*、本项目招标文件定标方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中******;二级资质******;******;三级资质******;原内容******;市政公用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人。******;书写有误,现明确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相关规定,本补充通知的澄清修改不属于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不受******;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方式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期限限制,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补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疑文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