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10-26 16:32:4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全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附表一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第二条服务要求:
“ **.供应商应具备医疗设备质控/计量校准能力: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更正为“**.供应商应具备医疗设备质控/计量校准能力: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者与具备 **** 资质机构(或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签订有效的计量校准合作协议……”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中第三条评审程序 *.详细评审:
“计量检测:供应商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 * 分。 注:提供 ****《实验室认可证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计量检测:供应商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提供与具备 **** 实验室认可资质的机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依法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签订的有效合作协议的,得 * 分。 注:①以自有证书响应的,提供 ****《实验室认可证书》扫描件;②以合作协议响应的,同时提供:①合作协议扫描件(体现合作范围含医疗设备计量/校准服务、协议起止日期);②合作机构持有的 ****《实验室认可证书》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③以合作协议响应的,供应商还应书面承诺在合同履行期内保持该合作协议有效,协议失效或变更的应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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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小姐
电 话:************
中基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