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6-10-26 00:00:00
项目概况
电机测试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号金玉良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电机测试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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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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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电机测试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
*批 |
****** |
否 |
****** |
****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货物应于合同签订后**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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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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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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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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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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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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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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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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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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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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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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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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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号金玉良城***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号金玉良城***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方式:(*)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直接至我司办理,须填写购买登记表(报名表在附件下载)
(*)异地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者须邮寄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转账凭证到我司,并先扫描后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我公司联系邮箱,邮件发送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邮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师范学院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号
联系方式:宁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宥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康宁三道街***栋*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小雷、小郑/***********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雷、小郑
电 话: ***********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