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2026-10-26 00:00:00
[萍乡市本级]萍乡市芦溪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底泥)综合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重发公告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 [第*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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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芦溪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底泥)综合治理项目中标公示
萍乡市芦溪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底泥)综合治理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不见面公开招标,中标排序为:
第一中标排序人:江西景轩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郭勇
投标报价:********.**元
类似业绩:慈利县枧潭溪流域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第二中标排序人: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阳彬
投标报价:********元
类似业绩:东莞市中堂镇川槎涌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水利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三中标排序人:青岛水总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冰
投标报价:********.**元
类似业绩:莱西市炉上河生态修复水质改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示时间:共三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潜在选取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选取结果如有异议,应先向项目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持本人身份证提交至项目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江西省芦溪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潜在选取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如有异议,可依法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持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含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一并附上异议书及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萍乡市芦溪生态环境局
投诉受理电话:************
招标人:江西省芦溪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监督机构:萍乡市芦溪生态环境局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驰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