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10-26 00:00:00
为充分展示温州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蓝夹缬技艺”的创新转化成果,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拟在“****浙江非遗嘉年华暨‘焕新茶生活’非遗联创大赛成果展”(以下简称“浙江非遗嘉年华”)现场配套开展温州蓝夹缬技艺特装展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年温州“蓝夹缬技艺”特展
二、项目采购预算
*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合作期限
****年**月(拟)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配套“浙江非遗嘉年华”现场,完成*场以温州“蓝夹缬技艺”为主题的特装展示。活动地点拟定湖州市德清县新市古镇,展期同步“浙江非遗嘉年华”活动时间。
(二)负责特展的策划执行,主视觉、物料设计制作,氛围营造,现场特装搭建、布撤展,展品往返运输等。
(三)负责“蓝夹缬技艺”项目传承人、展品征集对接等特展所需一切工作及服务。
项目经费包含活动整体策划执行,展品往返运输费用,主视觉、物料等相关物料制作费用,氛围营造费用,布撤展费用,及在其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工作开支等各项全部费用。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文化活动、展示展览组织策划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方式
请有相关经验与资质的单位于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供比选申请书和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电子扫描版,发至邮箱*********@**.***,我单位将在公告到期后另行通知开展现场比选工作,请参选单位准备好相关响应材料参加比选。由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法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并标明日期。
如报名不足*家,不再另行组织比选,采购方可根据市场服务价格协商后由采购方直接委托组织实施。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单位须于比选当日提交以下响应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盖章有效):
*.比选申请书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近年来相关项目承接案例佐证材料
*.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清单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地址: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车站大道神力大厦*幢*楼***室)。
附件:*.项目比选申请书.****
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