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立医院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6-10-26
安徽/宿州 中标结果
宿州市立医院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宿州-2026-10-26 00:00:00

宿州市立医院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二、 项目名称:宿州市立医院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宇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宿蒙路东侧*幢***室

成交金额:******.**元(大写:贰拾贰万捌仟元整)

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项目名称:宿州市立医院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项目

品牌:翔宇

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五、 评标专家名单

宋美芝、翟科峰、马玮(组长)、郝爽 、丁学红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元,货物招标***万以下按*.*%计取,折扣**%。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被质疑人名称;

*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必要的法律依据;

*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

地址:宿州市汴阳三路***号

联系人:邵老师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玲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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