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6-10-26 00:00:00
【交易公告】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头道街*号培训中心房产出租交易公告
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关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头道街*号房产(培训中心)整体出租的公告
项目编号: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本次资产出租已经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准并办理备案。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拟以网络竞价方式对下列房产整体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头道街*号,为总层数*层(含地下室*层)的楼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本次拟出租面积****平方米,房屋现状为空置。
(二)主要交易条件
*.租期:**年。
*.竞价底价(首年租金):人民币***.***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竞价阶梯(加价幅度):人民币*.*万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出租人: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
*.交易批准情况:本次资产出租已经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准,并已予以备案。
*.资产评估情况:经金圆(黑龙江)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首年租金评估值为人民币***.***万元。
*.租金递增方式:第*年至第*年,年租金保持不变;第*年至第*年,年租金以第*年年租金为基数上浮*%,这三年保持不变;第*年至第**年,年租金以第*年年租金为基数上浮*%,这四年保持不变。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租金支付及费用承担
(一)合同租期为**年。租金按年度支付,承租人应当于当年度租期届满前*个月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二)各年度租金标准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第(三)项第*目约定的递增方式确定。
(三)供热费用(包烧费)由出租人承担;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其他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按首年租金的**%收取。
(五)标的房产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不动产权证书,但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纠纷。楼房第*层系后期加盖,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已包含在出租面积之内。房屋按现状交付,出租人不负责房屋装修及设备投入。
(六)竞买人应当现场踏勘标的,充分了解房产实际情况后参与竞价。竞价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房屋证照、房屋质量、设施设备状况等任何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三、特别声明
本公告所载信息均由出租人提供。出租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如实际情况与公告内容不符,或者故意隐瞒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人承担。
四、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价。
五、交易须知
(一)意向承租人应当在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网址:*****://*******.***.***.**/*********/*****/***********)完成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的,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项目报名的,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应当真实、完整,提交后等待平台核验通过。
(二)核验通过后,意向承租人应当在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在“线上培训”和“服务指南”栏目下载《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承租人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定交易标的,在线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经平台确认后成为竞买人,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六、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意向承租人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流程提交《竞买申请书》,报名成功后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时应当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并于****年**月**日**时**分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转入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划转账户应当为竞买人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中填报并核验通过的基本账户;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本人名下银行卡账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限到账的,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意向承租人成为竞买人,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竞买人即可在“我的项目”中选定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四)标的询问期时长:**分钟。
(五)标的延时竞价起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七、报价规则
(一)竞买人应当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二)本次竞价按照最高应价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即承租人)。
(三)本次竞价以加价方式报价,每次加价幅度应当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四)竞买人应当在自由竞价阶段内至少报出*次有效价格;未出价的,不得进入延时竞价阶段。自由竞价阶段内仅有*位竞买人报出有效价格的,该竞买人即为竞得人(即承租人),不再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五)竞买人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六)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竞价价格的出价人。
(七)本次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自由竞价期间,标的价格发生变动的,竞买人可以多次报价。
(八)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进入询问期。竞买人在询问期内同意延时竞价的,询问期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可以继续竞价;竞买人在询问期内不同意延时竞价的,不得参与后续竞价。
延时竞价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秒倒计时。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的,倒计时重新起算;直至某一周期内无人应价,前一周期最高出价人即为竞得人(即承租人)。
八、成交确认及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应当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出租人要求签署并领取《成交确认书》;自然人本人签署的,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除自然人外,竞得人委托他人代签的,应当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租人和承租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擅自改变成交结果,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得人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二)竞价成交价即为该标的首年租金。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成交确认之日起*个工作日后以不计息方式退还;竞得人(即承租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其按照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完成后,由出租人发起,以不计息方式退还。
九、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应当认真了解竞价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有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因未充分了解竞价标的现状(包括瑕疵)所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合同指定账户。
价款应当以转账或者电汇方式缴纳,不得以现金存入。竞得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本人名下银行卡账户;竞得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本单位对公账户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标的竞价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竞买人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标的公告存在重大错误,出租人报交易批准部门批准的;
*.因政府、出租人有特殊需求,出租人报交易批准部门批准的;
*.应当依法终止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租人可以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拒绝签署或者逾期签署、领取《成交确认书》的;
*.被确定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者未按照约定时限与出租人签署《交易合同》,且未按照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出租人对承租人有资格要求的,被确定为竞得人后,经出租人进一步核验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的;
*.本公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标的交付前的保管工作由出租人负责;资产出租涉及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六)本公告由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负责解释。
(七)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竞买人对竞价标的如有疑问或者需要现场踏勘标的的,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出租人预约咨询。
出租人方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标的查看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头道街*号
(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及技术咨询电话
业务受理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
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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