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与张家港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张家港市_悦丰大厦_宏站室分型通信站点无线设备用电直接采购方案采购公示
2026-10-26
江苏/苏州 招标采购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与张家港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张家港市_悦丰大厦_宏站室分型通信站点无线设备用电直接采购方案采购公示
江苏/苏州-2026-10-26 00:00:0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与张家港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张家港市*悦丰大厦*宏站室分型通信站点无线设备用电直接采购方案采购公示

未终止
正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与张家港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张家港市*悦丰大厦* 宏站室分型通信站点电信设备用电直接采购方案采购项目转直接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与张家港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张家港市*悦丰大厦* 宏站室分型通信站点电信设备用电直接采购方案采购项目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家[适用于仅*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个有效供应商],本次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与张家港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张家港市*悦丰大厦* 宏站室分型通信站点电信设备用电直接采购方案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与张家港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张家港市*悦丰大厦* 宏站室分型通信站点电信设备用电直接采购方案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我公司与张家港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张家港市*悦丰大厦*

室分型通信站点电信设备结算电费合同(****************

*)已经到期,当时对公谈判单价为补充协议单价约*.**元/度,

合同期限*年。经现场核实,不具备改直供电条件,经多次谈判用

户同意按原固定单价*.**元/度(含税价)结算,双方重新签订转

供电合同,新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新协议固定单价结算。原合同

期限*年,本次续签*年,为第一次续签。协议签订后按年结算,

报帐时开增值税专用电子发票(税率约**%),现该站点电费全年

约*****度(现场楼顶宏站*****设备*台、*个站址**设备*

台),金额*****元左右, *年电费总额预计*****元,届时将电

表读数拍照上传至能耗系统进行报账。费用列入维护安装部成本

预算。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张家港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马育方,***********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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