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揭阳市普宁市里湖湖景花园通信基站(续租)租赁协议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2026-10-25
广东/揭阳 招标采购
关于揭阳市普宁市里湖湖景花园通信基站(续租)租赁协议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广东/揭阳-2026-10-25 00:00:00

关于揭阳市普宁市里湖湖景花园通信基站(续租)租赁协议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未终止
正文

关于揭阳市普宁市里湖湖景花园通信基站(续租)租赁协议项目【原采购方式】转直接采购公示

关于揭阳市普宁市里湖湖景花园通信基站(续租)租赁协议项目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家[适用于仅*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个有效供应商],本次【原采购方式】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揭阳市普宁市里湖湖景花园通信基站(续租)租赁协议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关于揭阳市普宁市里湖湖景花园通信基站(续租)租赁协议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次租赁方案为通信基站租赁合同到期续租,订立租赁协议,支付基站租金。站址名称:揭阳普宁里湖湖景花园通信基站,位于揭阳普宁市里湖镇金里桥头湖景花园六幢私人楼**楼天面,原所订立的基站租赁协议,于****年*月**日到期(原合同合同执行期限:********** 至 **********),原合同名称和编码:《普宁市里湖湖景花园通信基站屋面租赁合同》、*****************。根据基站运营需要,我司仍需继续使用该基站,须与业主订立基站租赁协议。经与业主协商,业主同意我司继续使用该站址场地,续签基站租赁协议,业主提出年租金为*****元/年,我方认为对方提出的租金要求较高,根据我司租赁管理办法要求,经与业主多次长时间协商,最终一致达成如下基站租赁协议:《普宁市里湖湖景花园通信基站屋面租赁合同(续租)》,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期*年,年租金为** ***元/年(含税金),*年共需支付租金******元,合同生效后租金按一次支付结算。上述租赁协议中租金已含税,发票由对方开具。由于基站租赁场地的特殊性,业主和场地无可选性,场地来源单一,故采购方式选择单一来源方式。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李树辉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异议归口管理员姓名】,【异议归口管理员电话】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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