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6-10-21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许岭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许岭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安政楷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与北城大道(原东方大道)交口创智天地 * **#楼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信息 |
| * |
中安政楷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许岭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
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许岭税务分局办公楼建筑面积****.**㎡,为*层砖混结构。本次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围墙及护栏维修、院内地面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不超过 ***日历天
|
张红燕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皖建安*(****)*******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俊东、浦冬云、陈含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文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收费的**%标准计取。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并同步在宿松县税务局外网公告。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总得分**.** 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宿松县税务局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孚玉镇孚玉中路***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联系方式:常玲,*************、***********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