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2026-10-22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和县税务局乌江、西埠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和县税务局乌江、西埠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居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街道明光路**号东方大厦****室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
安徽居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和县税务局乌江、西埠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
本项目其中乌江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最高限价*******.**元,西埠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最高限价*******.**元。本项目拟选择一家供应商,对乌江税务分局、西埠税务分局两处综合业务办公用房进行维修改造。项目地址分别位于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楚江西街*号、和县丰乐北路东桥河畔住宅小区西侧约**米。主要围绕办公用房的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和其他系统进行改造,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采购文件。 |
***日历天,工期起始日以开工令发出日期为准。 |
刘婷婷 |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方林春、朱克和、施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文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为**.**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和县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和州中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联系方式:王思棋、聂磊,*************,***********(王)、***********(聂)
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宇婷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