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采购公告
2026-10-20
江苏/徐州 招标采购
2026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徐州-2026-10-20 00:00:00





****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日内将采购的货物送到指定地点;采购包*: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日内将采购的货物送到指定地点;采购包*: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采购包*: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日内将采购的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前*个月内(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当月)任意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原件扫描件;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供应商前*个月内(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当月)任意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生产厂家应提供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非生产厂家的报价单位应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非生产厂家中标后需提供所中标产品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履约能力。(投标人提供的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须包含水稻)


采购包*


*.生产厂家应提供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非生产厂家的报价单位应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非生产厂家中标后需提供所中标产品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履约能力


采购包*


*.非生产厂家中标后需提供所中标产品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履约能力。


采购包*


*.生产厂家应提供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非生产厂家的报价单位应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非生产厂家中标后需提供所中标产品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履约能力。(投标人提供的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须包含水稻或玉米)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邳州市第四开标室(不见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潜在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潜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孙世耀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和信广场(二期商办综合楼)*号楼******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六)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七)采购意向链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采购包*


单位名称:邳州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邳州市行政中心四号楼


联系人:朱宏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鑫汇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和信广场二期*座****


联系人:孙世耀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世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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