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6-10-24 00:00:00
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绿园区工程项目施工六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绿园区工程项目施工六标段已由长春市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文号:长发改审批字〔****〕**号、长发改审批字〔****〕***号。文件名: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绿园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建设单位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绿园区工程项目施工六标段;
*.*项目编号:**************;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建设规模: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绿园区工程项目施工六标段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泵站改造工程、内网改造工程、外网改造工程以及与之配套的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范围: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绿园区工程项目施工六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共计:**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年*月*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
其他配备人员:技术负责人*人,施工员*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人,质量员*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人,安全员*人,材料员*人、机械员*人、资料员*人、劳务员*人、标准员*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提供****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资料;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吉林省内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外省企业安全员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人员均须具有相应岗位证书;
上述人员所提供的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年*月*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执行《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鼓励在建筑市场活动中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活动中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审慎使用“*级”或“未参加信用评价”企业;
*.**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过期未领取不再受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已在省级、各地级市平台办理过**的交易主体,**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开展交易活动;**办理联系电话:*************,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
*.*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文件、修改文件、补遗文件等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
*.*各投标单位使用 **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本项目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参加,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分钟内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春市皓月大路****号
联系人:李凯春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号力旺广场*座****室
联系人:刘琦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九.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号建设大厦***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
邮编:******
温馨提示:
*、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办理数字证书**并登录:*****://***.*******.**.**/*********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