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遵义市部分医院一般固废(一年)处置权询比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2026-10-23
贵州/遵义 变更澄清
关于《遵义市部分医院一般固废(一年)处置权询比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贵州/遵义-2026-10-23 00:00:00

关于《遵义市部分医院一般固废(一年)处置权询比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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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遵义市部分医院一般固废(一年)处置权询比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近期,我院注意到贵州瑞康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遵义泓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开展《遵义市部分医院一般固废(一年)处置权询比采购》询比采购,采购需求中涉及“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含桃溪院区)、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医医院等单位运营期稳定产生的未污染**塑料输液瓶、玻璃输液瓶回收资源收益权”相关内容。为澄清事实、维护我院合法权益,现郑重公告如下:

一、我院与贵州瑞康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医疗废物处置、转运及一般性固废回收处置服务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本次询比采购系贵州瑞康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自主委托代理机构开展,并非我院组织,也不属于我院委托开展的采购活动,我院不是该询比项目的采购人。

二、我院从未授权贵州瑞康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以我院未污染**塑料输液瓶、玻璃输液瓶回收资源收益权业务对外开展招商、遴选合作单位等活动,亦未以任何形式同意、默许或追认上述行为。该等可回收输液瓶的回收资源收益权属于我院合法权益,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我院书面授权不得处分。

三、我院现正依法依规开展该项目新一轮采购工作,将严格遵照招标采购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采购活动。相关采购信息以我院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式发布为准。

四、贵州瑞康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因本次询比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其自行承担;如该行为侵害我院合法权益,我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我院书面同意,不得以我院相关固废回收业务为标的开展招商、采购或利益相关活动。违者,我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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