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6-10-23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我局内部控制等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采用公开询价方式,拟采购“《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编”项目,现就项目采购控制价进行询价,具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询价项目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编项目。
二、服务内容
根据最新相关政策文件等要求全面修编《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修编的应急预案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符合安溪县生态环境应急工作实际要求。
三、服务价格要求
服务费用为包干价,包括项目前期调研、资料收集分析、会议评审、文本材料、人员劳务、差旅、交通等与本项目相关所有费用。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信息,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相关材料每页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包括下列内容:
*.报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报价单位法人(或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项目报价表;
*.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介绍及证明材料(能够证明该项目已经通过专家评审的文件)。
六、报价注意事项
此次报价仅作为《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编项目的采购预算控制价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请有意向的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询价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于****年**月**日前寄送至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泉州市安溪政务服务中心*号楼****室)。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