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26-10-24 00:00:00
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现对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域客户服务体系运营服务项目比选文件的相关问题答疑澄清如下:
*.关于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第*条的澄清申请比选文件资格要求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合法登记证明),经营范围涵盖企业管理咨询、客户服务、呼叫中心运营、信息技术服务、智能科技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若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仅列明“技术服务”,该情形是否满足本项资格要求?
答:经营范围仅列明“技术服务”的,属于概括性表
述,未明确体现客户服务、呼叫中心运营、信息技术服务、智能科技服务等本项目相关业务,不满足本项资格要求。但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经登记机关规范化登记的经营范围条目中,“技术服务”项下实际包含“信息技术服务”“智能科技服务”等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规范化业务条目,或营业执照另载明客户服务、呼叫中心运营、企业管理咨询等相关业务的,视为满足本项资格要求。
*.关于人员经验评审证明材料要求的澄清申请比选文件技术评审打分条款约定:*.项目负责人业绩(*分):拟指派项目负责人****年*月*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客户服务体系运营、呼叫中心运营、智能客服运营等同类项目*项及以上的得*分,*项得*分,*项得*分,*项得*分,*项得*分,无同类项不得分。*.团队成员业绩(*分):每*名团队成员具有*年及以上客户服务运营、呼叫中心、智能客服、质检培训等相关工作经验的得*分,本项满分*分。备注要求:须附合同复印件及成果文件签章页等证明材料,体现合同对方名称及签订时间,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可以隐去。
关于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第*条的澄清申请比选文件资格要求载明:*.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年及以上客户服务运营、呼叫中心管理或客户服务体系咨询相关工作经验。
上述人员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提交的合同复印件、成果文件签章页,是否需要在材料中直接体现对应人员在该项目内的具体任职、工作内容等相关信息?还是仅提供项目合同即可?什么样的材料可以被认定为有效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答:上述人员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提交的合同复印件、成果文件签章页,需要在材料中直接体现对应人员在该项目内的承担角色及主要工作等相关信息。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成果文件签章页;若合同中或成果文件中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所担任的职位,则必须提供业主证明(业主盖章,格式自制)。无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
*.关于服务团队与服务模式要求:*.服务团队组织架构:项目配置“项目负责人十驻场服务团队”,并配套远程后台专家。驻场服务人员按每*个标准运营座席至少配置*名驻场服务的标准匹配人员规模。团队接受比选人的统一管理与考核,所有服务输出紧密贴合全域服务体系建设要求,以支撑全域客户服务中心集中管控运营为核心目标。
驻场服务人员按每*个标准运营座席至少配置*名驻场服务的标准匹配人员规模,该项目具体涉及多少个标准运营座席需要驻场服务人员?
答:全域客户服务中心按**个标准运营座席配置。
*.比选申请文件中诚信声明、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均无指定格式也没有备注说明可以自行编写。是澄清提供相关文件指定格式还是可以自行编写?
答:比选文件第三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已提供诚信声明、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比选申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的统一格式。比选申请人应直接采用比选文件第三章列明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不得自行随意编写或更改实质性内容。比选文件未列明格式的其他资料,比选申请人可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自行规范编制,内容应完整、真实、有效。
附件: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域客户服务体系运营服务项目补充比选文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