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智慧城管建设项目智慧停车项目-中标公告
2026-10-23
河南/洛阳 中标结果
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智慧城管建设项目智慧停车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洛阳-2026-10-23 00:00:00

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智慧城管建设项目智慧停车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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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公开********
*、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智慧城管建设项目智慧停车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编号:偃政采公开********
*、项目名称:偃师区智慧城管建设项目智慧停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项目概况:偃师区智慧城管建设项目智慧停车:主要为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智慧停车硬件建设、智慧停车云服务、路内车位规划和地磁安装。具体以第三章采购需要内容为准。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债资金。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
注:投标人应就所投标段(包)进行完整投标,不得将一个标段(包)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完成。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号建设大厦*楼),供应商有权自行开展现场踏勘,踏勘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质保期:质保期为*年,自偃师区智慧城管建设项目智慧停车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产品生产厂家质保期或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规定质保期长于 *年的,从其长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偃师政采招标(****)****号** 详见招标文件 洛阳国金商贸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伊洛街道华夏路**号 **,***,***.** 元 评审总得分:**.**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滑洪涛、黄文彬、徐会杰、潘丹妹、李东平、刘联合、蒋萍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恭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号院湖滨苑*幢*****
联系人:齐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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