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06-06 00:00:00
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成都高新区重型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比选的公告
我局拟以公开比选方式,对“成都高新区重型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现通过公告的形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二)本项目控制价:参照(计价格﹝****﹞****号)收费标准计取,不超过*.**万元。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年**月**日。
(四)项目地址:成都高新区
(五)项目概况:为顺利完成“成都高新区重型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现采购该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一名,该政采项目的控制总价为**.*****万元/年,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政采项目服务期限一年,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相关要求,按时完成该政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六)工作内容及要求:
按照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相关要求,按时协助我局完成该项目的政采工作。
二、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公开比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信息;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公开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参加本次公开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竞争性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争性比选活动。
(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比选。
三、公开比选安排
(一)比选程序
*、报名及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星期三)**:**时(北京时间)。
*、报名及递交比选申请书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高新国际广场*座*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竞争性比选人将不予受理。不接受快递、邮寄等非现场方式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文件和评审定在同一天。
(二)比选规则
成立由*人组成的公开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参选文件进行评比,及*人现场监督人员对比选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三)评比办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比,提交参选资料的供应商在**家(含)以内的,则全部进入评比环节,供应商大于**家(不含)的将随机抽取**家进入评比环节。按照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单位,如综合评分相同,则选择价格较低单位为中选单位,若综合评分和价格也相同,则以选择比选文件签到时间靠前的单位为中选单位。
提交参选资料的供应商不足*家时,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延长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为准。若延长报名后,提交参选资料供应商为*家,则本次*家供应商直接进入评比环节。如提交参选资料供应商不足*家,则公开比选程序中止。
四、参选文件所需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
*、提供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网上截图
*、承诺函
*、报价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技术要求等制定的服务方案(包括人员配置、安排计划);
*、业绩证明材料。
注: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选资料需密封完整、封面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仅需提供正本一份)。
五、其他须知
(一)政采项目采购完毕后(同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完成备案)由政采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二)政采项目的专家评审费(含税)(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由采购人负责支付。
(三)如发生流标的情况,由中选人再次组织并直至本项目采购完毕(同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完成备案),相关费用(专家费除外)由中选人承担,不重复计费。
六、联络方式
采购人: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地 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高新国际广场*座*楼环保大队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
*.承诺函
*.报价函
*.综合评分表
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