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政府中心“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和“道路标志、标线”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2010-11-05
江西/九江 变更澄清
修水县政府中心“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和“道路标志、标线”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江西/九江-2010-1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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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政府采购中心“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和“道路标志、标线”工程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和“道路标志、标线”工程项目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年** 月**日
更正事项:投标人资质要求
更正内容:投标人资质要求第*条“提供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或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的资执文书”和第八条“电子警察相关软件必须为企业自主研发,相关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证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现更改为: 第*条“提供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或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的资执文书或电子警察相关软件必须为企业自主研发,相关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证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更正日期:****年**月*日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修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人:余光喜
联系单位:修水县交通警大队
联系人:廖熊轶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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