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26]第66号更正公告
2026-10-24
内蒙古/包头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26]第66号更正公告
内蒙古/包头-2026-10-24 00:00:00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第**号
发布时间:**********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包公资国交告字[****]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准,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挂牌出让宗地位置

出让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建筑系数)

绿地率

建筑限高

产业准入类别

投资强度

出让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备注

[****] ****

包头市昆都仑区卜尔汉图嘎查,京新高速以北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约合**.**亩)

环卫用地

环卫用地**年

小于等于*.*

建筑密度小于等于**%

大于等于**%

小于等于**米(同时参考项目的流程和工艺)



****.****

***

**.*****

竞买人需满足挂牌文件的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二)报名时间: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提示:因自治区新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要素交易系统(以下称新系统)要求,竞买人必须在报名期(**日)内在系统上完成报名工作,否则新系统将限制竞买人缴纳保证金,从而导致后续竞买操作无法进行。

(三)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日**时(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提示:考虑到保证金转账可能存在延迟到账情况,建议竞买人至少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小时缴纳保证金。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五)上传资料截止时间: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个工作日内上传资格审核资料。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挂牌人将对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提示:建议预竞得人至少在上传资料截止时间前*个小时上传资格审核资料,以便及时更正。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竞得人在竞买资格审查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与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要素交易系统(以下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数字证书及互认平台认证*****://***.***.***.***:****/*************/***********/************/*****/************,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办理指南》*****://******.***.***.**/****/**********/*********/******/******/***************.****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栏目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自行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要素交易系统下载《出让须知》,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后审;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规定时间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如因此产生法律后果,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报价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竞买人不以竞买人的身份交纳竞买保证金、未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八)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要素交易系统****://***.***.***.***:****/******/*****土地资源专栏查看宗地相关信息。

(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挂牌出让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级材料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市自然资源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地手续后,依法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注销。

六、联系方式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

*.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互认平台咨询电话:************

*.划转保证金咨询电话:************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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