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2026-09-17 00:00:00
旬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旬邑县矿山救护中队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旬行审项发〔****〕***号 | 发布机构 | 旬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公开日期 | **********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旬邑县矿山救护中队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报告》(旬工信函〔****〕**号)及附件收悉,依据《政府投资条例》《陕西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旬邑县阳光大道与东三路交叉口东北***米。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业务技术用房改造****㎡,开展土建修补、室内装饰装修及强弱电改造,并配套实施标识标牌、空调、办公家具等附属设施配置;餐厅一层改造***㎡,实施装修升级,增设排烟系统,配套厨具、餐桌椅等后勤设施,并依托餐厅原有建筑加盖一层训练室***㎡,完善室内电气系统,配置专项训练设备;室外训练场改造****㎡,对现状场地进行平整、硬化铺装,配套建设体能训练相关设施;新建氧气充填室*间,总建筑面积**㎡,新建中队仓库*间,建筑面积**㎡,同步完成两处建筑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三、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编制内容资料完整,编制深度符合相关要求,提出的工程方案合理可行,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文件,可作为下阶段工作依据。
四、材料及设备选用:项目所用的设备及材料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基础上,按照经济合理原则择优选用,并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五、抗震、环保、节能及劳动安全:项目以上各类设计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建设工期:****年**月—****年*月。
七、工程概算:旬邑县矿山救护中队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八、项目代码:************************。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加强全过程投资控制,确保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复概算范围内。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县相关建设规定。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项目投资概算;若项目建设地点、标准、规模、概算等控制性指标发生重大变更,或投资超出批复概算**%以上,应及时编制设计方案调整报告,报我局审批后实施。
附件:旬邑县矿山救护中队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总概算表
旬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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