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阁镇主干道节点及沙仔村、留东村片区城乡融合环境风貌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2026-10-23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黄阁镇主干道节点及沙仔村、留东村片区城乡融合环境风貌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广东/广州-2026-10-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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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阁镇主干道节点及沙仔村、留东村片区城乡融合环境风貌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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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阁镇主干道节点及沙仔村、留东村片区城乡融合环境风貌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黄阁镇主干道节点及沙仔村、留东村片区城乡融合环境风貌整治提升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黄阁镇主干道节点及沙仔村、留东村片区城乡融合环境风貌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名称 | 黄阁镇主干道节点及沙仔村、留东村片区城乡融合环境风貌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提升主干道基础设施、周边绿化,修缮沙仔村、留东村片区老旧村居建筑立面,修复破损道路,及指示标识系统等。(具体数据以政府批复概算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工程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具体数据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 | ||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初步设计成果文件、设计任务书(如有)和工程管理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如下: 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①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设计招标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如有))内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外电等)和预算,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章(如有)、树木保护专章(含既有树木资源调查(如有)),设计相关报批报建、技术文件编制、专项深化设计及必要的专项研究,变更设计(如有)、现场服务、配合竣工图编制相关工作等。设计工作应按道路、绿化、住建、各类管线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批报建及审批需求提供符合报审需求的成果文件。所产生的的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最终以财政评审的结算价为准。 施工承包范围包括且不限于:①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竣工图编制、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协助办理竣工备案、包结算(含结算文件编制)、包保修等)。 ②协助相关报批、报建、验收:承包人派出专人协助发包人开展项目的报批报 建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等。凡工程中涉及到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质量安全、节能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协助办理竣工备案等。 承包范围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施工实施期间,因发包人需要须调整实施范围的,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 ||
| 工期(交货期) | 十四、工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总工期:***日历天(含设计工期和施工工期);其中: (*)设计工期:**日历天(以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 (*)施工工期:***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注: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条件,如因征地拆迁滞后等原因,发包人要求分段施工的,***单位应无条件配合并按照发包人要求的分段工期推进,并可按发包人要求顺延相应工期。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施工资质: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置。
②国内投标人设计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号,详见链接:****://*******.**.***.**/****/****/*******/************.****)确定。
③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④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自****年*月*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注册建造师不包括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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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总负责方委派)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号,详见链接:****://*******.**.***.**/****/****/*******/************.****)确定。 (*)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明确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一方为设计总负责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按附件三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①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须同时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个月(即****年**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 ③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承担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的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企业信息登记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企业信息登记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详见附件二,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 开标地点 | 第*开标室(天润路***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招标人 |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吉祥路*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冯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南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尚品一街*号****房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蔡燕真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 联系电话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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