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潘集区泥河镇、夹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答疑补遗】答疑变更
2026-10-23
安徽/淮南 变更澄清
2026年潘集区泥河镇、夹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答疑补遗】答疑变更
安徽/淮南-2026-10-23 00:00:00
****年潘集区泥河镇、夹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答疑澄清(一次)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年潘集区泥河镇、夹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内容答疑澄清如下: *.提问:我公司为本地企业,如果采取联合体投标的形式参与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页评分标准表第一项投标人信用一栏,是采取信用分高的联合体成员还是低的联合体成员进行赋分? 回复: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水建设〔****〕*** 号)中《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两个或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具备联合体分工协议中各自承担相应工作内容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或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信用得分最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信用得分;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按照各自的专业信用得分确定联合体的信用得分。 招标人:淮南市潘集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淮南淮畔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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