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楼宇、道路及景观命名征集的通知
2026-10-23
浙江/金华 招标采购
关于开展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楼宇、道路及景观命名征集的通知
浙江/金华-2026-10-23 00:00:00

关于开展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楼宇、道路及景观命名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 **:**:** | 来源:宣传部 |

全体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楼宇、道路及景观名称,是体现学校文化底蕴、办学特色和育人理念的重要载体,承载着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重要功能,是师生共同的精神标识。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人文环境建设,完善校园标识系统,充分发挥环境育人作用,结合校园总体规划,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及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本着“便于识别、体现功能、内涵文化和留有余地”的原则,开展校园楼宇、道路及景观命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校友及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年**月*日。

三、命名对象

本次征集命名对象为校园内楼宇、道路及景观,具体范围、位置及编号详见《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校园平面示意图》(见附件*)。

(一)楼宇:包括行政楼、教学楼、公寓楼、食堂、体育馆(场)等主要建筑物。

(二)道路:包括校园内主干道、次干道。

(三)景观:包括广场、园林、亭台等景观节点。

四、命名要求

(一)命名理念

命名应紧扣学校“厚德博学,经济匡时”校训精神,立足鲜明财经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办学定位,践行“双学双融”发展理念,弘扬学校与上海财经大学一脉相承的文化传统,有机融入浙江地域文化和金华历史文化元素,以爱校荣校、共同奋进的“匡时”精神文化为主线,形成具有学校辨识度的命名体系。

(二)命名基本原则

*.坚持整体协调。命名应结合校园总体规划与功能分区,注重名称与楼宇、道路、景观实际功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形成体系完整、逻辑关联的整体方案。

*.彰显时代气息。命名应反映时代特征、体现与时俱进,可以结合当代科技、社会发展趋势或学校发展愿景,赋予命名时代感和前瞻性,展现学校在新时代的使命与担当。

*.做到简洁典雅。名称应文字简洁、用词规范,方便师生在日常生活中轻松记忆和辨识,不媚不俗、不偏不怪,避免使用生僻字、多音多义字和歧义词,不与学校及周边已有名称重名、谐音。专名名称命名字数原则上控制在*个汉字以内。

*.注重合规原创。命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社会公德,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不使用商业标识、低俗词汇及不当称谓。

*.强化教育意义。命名应格调高雅、寓意深刻,体现立德树人、以文化人,具有较强的教育意义。

(三)命名思路

楼宇、道路及景观名称由专名和通名两个部分组成,如行政楼以“某远楼”命名,“某远”为专名,“楼”为通名。

*.行政楼**幢:以“楼”为通名,如“**楼”。

*.行政楼**幢:以“楼”为通名,如“**楼”。

*.教学楼*幢**幢:以“楼”为通名,如“**楼”。

*.公寓楼****幢:以“苑/斋/公寓”为通名,如“**斋”、“**公寓”。

*.**幢报告厅:以“堂/报告厅”为通名,如“**堂”、“**报告厅”。

*.图书馆报告厅:以“堂/报告厅”为通名,如“**堂”、“**报告厅”。

*.教学楼*幢报告厅:以“堂/报告厅”为通名,如“**堂”、“**报告厅”。

*.食堂:以“食堂/餐厅/园”为通名,如“**餐厅”、“**园”。

*.教学楼*幢前侧广场:以“广场”为通名,如“**广场”。

**.室内体育馆:以“体育馆/体育中心”为通名,如“**体育馆”、“**体育中心”。

**.室外田径场:以“田径场/运动场”为通名,如“**田径场”、“**运动场”。

**.风雨操场:以“运动场”为通名,如“**运动场”。

**.格致广场亭台:以“亭”为通名,如“**亭”。

**.图书馆前侧草坪树林:以“园/林”为通名,如“**园”、“**林”。

**.图*路:以“大道/路”为通名,如“**大道”、“**路”。

**.图*路:以“大道/路”为通名,如“**大道”、“**路”。

**.图*路:以“大道/路”为通名,如“**大道”、“**路”。

**.图*路:以“路”为通名,如“**路”。

**.图*路:以“路”为通名,如“**路”。

五、征集方式

(一)投稿参与形式不限,可个人投稿,也可集体(不多于*人)投稿。

(二)参加命名征集活动须下载并填写《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楼宇、道路及景观命名征集表》(见附件*),投稿时须对每个命名附简要释义说明(***字以内),说明命名的寓意、文化出处及与学校特色的关联;引经据典的,须注明出处。

(三)命名征集表电子版请于征集截止时间前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统一注明“楼宇、道路及景观命名征集+姓名+联系方式”。

六、评选和奖励

(一)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和学校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对征集的稿件进行评选。同时对初步命名提案进行复核、优化、完善,筛选出优质命名方案。

(二)对征集入选的作品评选若干奖项,并对作者给予一定的纪念奖励;在校生参与活动者获校级第二课堂分*分、入围获奖者获第二课堂分*分。

(三)应征作品一旦被采用,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和修改权归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所有。如选中的作品有相同,则以邮箱接收先后时间为准。




附件*: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校园平面示意图

附件*: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楼宇、道路及景观命名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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