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10-23 00:00:00
合肥东部新中心广德路、临泉路公共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合肥东部新中心广德路、临泉路公共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工程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回复:
*.我单位承建的公共建筑合同范围内简述施工内容包含地上和地下*层施工,本项目附录 *业绩证明材料清单未列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业绩证明材料。若合同、四方竣工验收报告、四库一平台截图不能直接体现项目包含地下车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辅助佐证材料是否认可?
答:作为辅助佐证材料予以认可,但提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名称应与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四库一平台截图的项目名称一致。
*.根据招标文件第*.*条招标范围:“包含土石方、基坑支护、基础工程、主体结构、装饰装修、 人防、给排水、室外道排、标识标线、弱电智能化、三网、消防、通风、钢结构、 幕墙、供配电工程(包含外部专用线及配电系统全部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招标人所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未见“供配电工程(包含外部专用线及配电系统全部工程)”相应清单列项,请问此项是不在本次范围还是工程量清单漏项?
答:在本次范围,详见后续挂网的工程量清单
*.我单位承建的公共建筑合同范围内简述施工内容包含地上和地下*层施工,本项目附录 *业绩证明材料清单未列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业绩证明材料。若合同、四方竣工验收报告、四库一平台截图不能直接体现项目包含地下车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显示总建筑面积**平米,其中地下面积**平米,含设备用房**平米,机动车库面积**平米,是否予以认可?
答:作为辅助佐证材料予以认可,但提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名称应与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四库一平台截图的项目名称一致。
*.招标文件只下发电子版清单,无控制价及**文件,请上传本项目**文件及控制价文件。
答:详见后续挂网的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内容澄清: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开设道口、修建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 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修改为“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开设道口、修建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费用。”
项目延期部分:
*.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年**月**日**:**”。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年**月**日**:**”。
*.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要素交易市场*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号开标室。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到“****年**月**日**:**”。
*.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汪亚林
联系方式:*************,********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