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2026-10-23 00:00:00
古蔺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等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古蔺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等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泸州誉鼎招标有限公司受古蔺县公安局的委托,拟对古蔺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等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古蔺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等采购项目
三、比选内容:本项目共*个包:**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设备,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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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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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法记录仪 |
**台 |
**** |
|
* |
执法记录仪 |
***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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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集工作站 |
*台 |
***** |
(技术参数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四、合格比选申请人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五、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通过邮箱**********@**.***报名。
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提供: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为法人亲自购买标书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报名表。
通过邮箱报名的供应商,把上述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我方审核资料无误后发送收款码,支付报名费用后获取比选文件。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七、比选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号楼****号。
八、本次比选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古蔺县公安局;
通讯地址:古蔺县蔺阳大道***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泸州誉鼎招标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号楼****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年**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