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2026-10-23 00:00:00
中共遵义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年全市老干老教工作对外宣传合作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告
根据全市老干老教信息宣传工作需要,报经市委老干部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局务会研究同意,决定通过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有关媒体采购****年全市老干老教工作对外宣传合作服务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中共遵义市委老干部局
项目名称:中共遵义市委老干部局****年全市老干老教工作对外宣传合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合作经费不超过人民币柒万贰仟伍佰元 (¥*****.**元,含税)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服务说明:项目主要依托有关媒体利用自身资源优势,通过有关宣传平台宣传展示全市老干老教工作动态、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事迹、老干老教工作经验成效、专题策划主题宣传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市各级各老干部工作部门和老年大学(学校)工作动态、特色做法、开展主题宣传策划或专题报道某项重点工作以及其他涉老相关宣传报道工作。全年信息宣传数量不少于***条(篇)。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单位名称:遵义市多彩宣传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镇坪丰村银龙路***号
三、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近年来,我局依托遵义市多彩宣传服务中心通过《天眼新闻》客户端和《晚晴》杂志等媒体平台,紧紧围绕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服务管理、作用发挥、关心下一代和老年教育等工作加强宣传报道,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全面展示了老同志发挥作用新风采、充分展现了全市老干老教工作新成效,积极构建了全市老干老教工作大宣传格局,为持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本项目属于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符合单一采购来源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服务期限及服务内容
项目服务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服务内容按合同约定内容开展,合同另行签订。
五、签订合作协议
按照自行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程序,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且公告和评审无异议后,双方代表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并按合作协议条款完善有关手续,履行有关义务。
六、公告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信息
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长青巷*号(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办公室)。
*.财务室
联系人:苏明明。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长青巷*号(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六楼)。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遵义市委老干部局反映。联系人:赵克令。联系电话:***********。
中共遵义市委老干部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