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衢州管理中心2026年生产经营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询比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2026-10-23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衢州管理中心2026年生产经营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询比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杭州-2026-10-23 00:00:00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衢州管理中心****年生产经营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询比项目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发布时间:**********

第*号澄清补遗文件

致各潜在供应商:

本补遗文件作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衢州管理中心****年生产经营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询比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对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一、对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第*条供应商原资质要求:******;具备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二类及以上的汽车整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复制件、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制件)******;修改为******;具备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二类及以上的汽车整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资质。(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复制件)******;。

同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条资质要求及第三章评审办法商务评审第*条中的资质要求, 同时删除******;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制件******;的要求。

修改说明:机动车维修行业不属于强制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业,原采购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要求予以删除。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年**月**日*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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