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6-10-23 00:00:00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大学城西校区提升改造工程*总体景观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拟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息提供日期:********** **:**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大学城西校区提升改造工程*总体景观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拟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二、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站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门户网站
****://***.**.***.**/**/
(二)实地公示
*.南山区桃源街道办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丽山路**号桑泰大厦
*.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平山一路**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实训楼*楼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号;收件人:柯松武;联系电话:*************、*************;并在信封上注明“大学城西校区提升改造工程*总体景观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涉及拟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请按照“大学城西校区提升改造工程*总体景观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涉及拟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大学城西校区提升改造工程*总体景观项目(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拟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