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公证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强电引入谈判邀请​
2026-10-22
四川/广安 招标采购
岳池县公证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强电引入谈判邀请​
四川/广安-2026-10-22 00:00:00

岳池县公证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强电引入谈判邀请​

发布时间:**********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岳池县公证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强电引入

谈判邀请

四川中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省岳池县公证处(采购人)委托,拟对岳池县公证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强电引入(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岳池县公证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强电引入 。

二、采购预算:******.**元,资金情况: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邀请供应商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及以上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类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考核*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售价:

*.报名时间:谈判文件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午**:*** **:**至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号。

(*)网上报名。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发送扫描件至 **********@**.*** 邮箱,网上报名要求:文件格式:***一个文件格式;邮箱文件命名:****公司+项目简称)。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支付咨询************ 。

注:①介绍信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

②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需要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报名资料原件,否则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③请各供应商准确无误填写信息,采购文件以**邮箱方式发送至各位供应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 月**日** 时** 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号,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 月**日** 时** 分(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

十二、谈判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号。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岳池县公证处。

通讯地址:四川省岳池县朝阳街道成果街下段***号(四川省岳池县公证处)。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号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

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仅提供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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