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帕合台巷24号资产住宅及场地公开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2026-10-22
新疆/和田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和田市帕合台巷24号资产住宅及场地公开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新疆/和田-2026-10-22 00:00:00
和田市帕合台巷**号资产住宅及场地公开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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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帕合台巷**号住宅及场地公开出租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和田市帕合台巷**号资产住宅及场地公开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

*****************

出租方

和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方式及竞价期限

*.公告期(网上登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须在此期间完成):****年** 月**日**:**时始至****年**月** 日**:**时止;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年**月**日**:**时始至****年**月**日**:**时止(完成网上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人在此期间完成)。

*.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适用于*个及以上意向承租人,限时报价周期为**秒。(时间:****年**月**日**:**开始,网址: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可按限时竞价时间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号电子竞价厅登录网址参与竞价活动,也可自行登录网站参与竞价活动。

*.标的展示时间:****年**月**日**:**时止。如需看现场请与委托方联系进行现场踏勘(需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的情况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变更承租条件,按*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伸,直至延期*个周期。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表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年)

租金起始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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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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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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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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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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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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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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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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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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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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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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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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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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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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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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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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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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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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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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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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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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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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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的**%

*.**

*.标的位置:和田市敬老路***号(现和田市帕合台巷**号),具体位置范围需现场踏勘时向委托方了解清楚;

*.标的资产权属情况:和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

*.本次出租标的为按现状出租,以实际踏勘为准,其他瑕疵情况需由意向承租人在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清楚;

*.本项目有优先权人;

*.本次出租房屋存在原住户,项目交易结束后,原住户未参与报价的,请提前安排好住所,须在**日内限期搬离,未按期限搬离的原住户,自报价结束后,按评估租金折算日占有使用费;继续拒不腾退,产权单位将通过民事诉讼起诉,主张返还房屋、付清全部占有使用费、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维权成本。对房产有任何问题的租户,可不参与此次竞拍。

租赁用途要求

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允许经营:违法违规等项目。承租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场地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签订《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向出租方交纳首年度租金,从第二年起,以提前一个月预交的方式,每一年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租赁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交付成交价**%的履约保证金,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期限交清。合同终止后,承租方无任何责任(缴清所有相关房产的费用,保持房屋完整),出租方应返还履约保证金。

二、对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三、承租人条件

*.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联系人:马振霞、电话:***********),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风险。意向承租方一旦递交承租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已向出租方进行了咨询并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等,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源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认可标的现状及出租要求,出租标的交付状况以交接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不了解标的物现状及瑕疵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租赁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本次出租标的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租赁期内出租标的物必须由承租人本人或派驻符合出租方要求的经营者进行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资产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标的物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承租方应按现状交接并开展相关租赁经营活动,并承担相应的物业费用、水、电、暖、税费、消防、垃圾清运、保洁、综合治理费等各项费用。

*.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租赁期内,如遇政府统一规划、征收、土地收储等政策行为,本合同自动终止,不属于甲方违约。乙方须无条件配合搬迁,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赔偿、补偿(含装修、停业损失等)。租金自政府规划实施之日起据实结算,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已预缴但尚未产生的剩余租金。

*.《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个工作日内将承租的标的物交还出租方,并保持完好状态,保证能正常使用。出租方依据租赁时签订的《资产移交清单》、《确认书》及租赁合同收回及验收。

*.交易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承租方付清首年租金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交易双方开始进行标的交接。

*.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租赁合同》。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络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为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承租人参与方式

意向承租方信息注册

一、本次国有产权出租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次国有产权出租项目网上交易项目的企业意向承租方,均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办理实体**锁或移动**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

(*)实体数字证书(**)

办理后可在自治区本级及**个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用。

线下办理:可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号)*楼**窗口或全疆各营业服务网点办理;

线上办理:通过指定公众号、小程序远程在线申领。

服务电话:详见《关于实体数字证书(**)互联互通的通知》**附件《新疆互联互通版实体**操作手册》。

网址:*****://****.**.***.**/****/******/********/************************************.****

(*)移动数字证书(**)

支持全国范围内跨区域、跨平台使用,下载移动**互认***,完成注册认证即可使用。

办理方式:手机下载***在线申领。

服务电话: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手机**移动数字证书申领操作手册》。

网址:*****://****.**.***.**/********/********/************************************.****

*.自然人报名时可进入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按项填入自然人信息完成账户注册登录交易系统,也可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办理实体**锁或移动**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

二、意向承租人须完成交易诚信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承租方取得**有效数字证书后,进入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并按“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配置、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因配置不当或竞买人的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网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后果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网上竞价出租活动不因此停止。

项 目

登 记

(一)登录: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所需报名的公告及文件。查看完毕后,点击首页——交易主体登录,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报名”进行登记。具体流程参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报名资料。

(二)报名提交材料。

①自然人

*.身份证复印件;

*.《承诺书》(制式);

*.《承租意向申请书》(制式);

*. 授权委托书(制式)。

②法人单位(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承诺书》(制式);

*.《承租意向申请书》(制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制式);

*.授权委托书(制式)。

注:

*.以上各要件的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

*.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登记申请完善诚信库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名称一致;

*.意向承租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承租人需对所提交报名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 纳

交 易

保证金

意向承租人请于北京时间****年**月** 日**:**前缴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人通过系统登录提交报名资料后,在报名流程中将生成银行子账户,意向承租人需使用本人完善诚信库时提交的基本户向子账户进行交易保证金缴纳,缴纳后通过报名页面中“保证金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缴纳状态及到账查询。若显示“未缴纳”,请意向承租人核对自己的转账信息和交易系统中的保证金缴款账号是否填写正确(汇款账户需与意向承租人企业/公司名称一致)。具体金额详见出租标的基本情况表。意向承租人成功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获得竞买资格,可在网络竞价开始时参与限时竞价。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价程序

*.保证金状态为“有效缴纳”并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的意向承租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每个意向承租方在自由报价期内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如只有*个意向承租方进行有效报价时,自由报价期结束时即为竞得候选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如有*个及*个以上意向承租方在自由报价期内进行有效报价时,将进入限时竞价,限时报价周期为**秒。(日期:****年**月**日**:**开始,获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可按限时竞价时间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号厅电子竞价室登录网址参与竞价活动,也可自行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参与竞价活动。)

*.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产权交易网络竞价操作手册。

*.本项目中各标的每轮的加价幅度详见标的基本情况表。

*.交易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入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延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查看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国有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承租人应与委托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未到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室竞价的应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日内前往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买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授权交易中心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转至出租方账户。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将在本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号)。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本人身份证。

交易保证金处置

*.承租人需在成交之日起**日内提供出租方和承租方签章的退款资料,交易保证金原路退还给承租方,**日内未提供的,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则原路退还至承租方账户,若承租方未履行相关约定,出租方需书面函告交易中心暂不退款,待争议解决后办理保证金退款事宜。其他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无息退还。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意向承租人或承租人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视为意向承租人或承租人同意并授权交易中心将全额竞买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如有剩余款项交易中心有权作为违约金转至出租方账户,因此造成经济损失意向承租人或承租人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出租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由意向承租人或承租人承担,与交易中心无关:

(*)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承租人之间恶意串通压低报价的;

(*)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竞买申请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

(*)承租人未按约定缴纳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异 议

方 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号,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提起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收取

参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核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号)文件标准,一次性收取。

七、其他说明

*.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号***办公室查阅委托方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中心对竞价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该公告内容为交易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交易中心不承担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八、联系方式

委托方及现场踏勘联系人

名称:和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马振霞 联系电话:***********

交易辅助机构

名称:新疆禾利方则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学昕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

名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小冬 联系电话:************

地址: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号)

风险

提示

*.出租标的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由出租方负责,意向承租人在进行交易或决策前,应自行核实标的物相关情况。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对本次交易标的物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参与网站发布的交易项目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出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公告信息以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所形成,交易平台不保证标的品质,意向承租方自行现场踏勘,自行判断瑕疵风险。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联系委托方进行实地勘查,决定参与交易活动的,视为对出租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及风险。

本项目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和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年**月**日

附件:

*.承诺书(自然人)

*.承诺书(企事业单位)

*.承租意向书(企事业单位)

*.承租意向书(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房屋照片

标的位置与外观

标的物所在位于:和田市帕合台巷**号

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人。本项目所称网络连续竞价是指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依据公告约定通过电子竞价系统进行多次应(报)价,并最终确定成交人。

*.网络连续竞价方式适用于*家及*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意向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应(报)价,即视为接受出租方及交易中心就本项目发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产权交易网络竞价操作手册】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成功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需仔细阅读公告、网络报价、竞价操作手册,熟悉报价操作流程;如有疑问立即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竞买人未在竞价期内提出自身遇到的问题导致未能成功应(报)价的,由竞买人自身负责,与交易中心无关,竞买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异议。

*.竞价具体流程如下:

(*)公告发出后按公告要求的报名开始时间进入报名期。报名期结束后按公告要求的公告交易开始时间进入限时竞价期,只有成功获得限时竞价资格的竞买人方可进入限时竞价。本项目限时竞价周期为**秒,报价为增价报价,增价幅度见公告(出让标的基本情况表)。限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交易终止,项目流拍;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应(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或修改;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应(报)价,则应(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应(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温馨提示:建议竞买人限时竞价中及时报价,不要在报价周期快结束时报价,避免报价失败。

(*)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可通过行使优先权将当前最高应(报)价确认为自己的最新应(报)价,使自己成为当前最高应(报)价人。电子竞价系统界面的应(报)价历史中最高应(报)价将变为优先权人的应(报)价,优先权人成为当前最高应(报)价人,此时其他意向方的前次应(报)价自动失效,其他意向方应决定是否再次应(报)价。没有更高应(报)价的,交易标的由优先权人竞得。如优先权人未及时行使优先权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设置多级优先权时,行权级别不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级别高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行权级别相同的优先权人在相同价格上行权的,行权时间在先的优先权人行权成功。

*.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应(报)价结束,可以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查看应(报)价结果。应(报)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租方将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登记信息并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或无法行使优先权;

(*)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因意向方自行线上参与时遇到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中止项目。由此产生的网络应(报)价结果,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由于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因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阶段结束时间、限时竞价阶段结束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需要中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异常情况处理

如因系统故障导致出租方及交易中心未能及时暂停应(报)价而出现应(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出租方及交易中心将中止应(报)价活动。中止应(报)价活动时系统显示的最高应(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成交价格;最高应(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应(报)价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应(报)价活动的,待影响应(报)价正常进行的事项消除后,交易中心将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和方式继续应(报)价或重新组织应(报)价,规则如下:

(*)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已获得竞价资格的意向方继续应(报)价。继续应(报)价时按暂停应(报)价时的最高应(报)价者及其应(报)价作为起始状态并设置一定时间的限时应(报)价期继续组织应(报)价。

(*)如继续应(报)价无人应(报)价时,则确认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起始状态的最高应(报)价者为应(报)价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须知第*条的规定确认成交人。

(*)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组织竞价,确认成交人。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房屋照片.***

附件*:申请报名相关附件.****

产权交易网络竞价操作手册.****

产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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