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2026-10-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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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县人民法院法治文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创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西和县人民法院委托,对“西和县人民法院法治文化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西和县人民法院法治文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竞争性磋商主要内容:
西和县人民法院法治文化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项目预算:**.**万元
五、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
*.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预留比例***%,大型企业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 、地点、方式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投递相关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获取文件时需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法人办理需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份,非法人办理需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份(格式自拟),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投递至指定邮箱内,缺少以上任意一项将不予获取。(不接受邮寄)
邮箱:**********@**.***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元/套(包),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提交、开启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开发区创新园软件楼*座**楼
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对迟于规定时间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九、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一、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西和县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汉源镇中山南路岷郡街*号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创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开发区创新园软件楼*座**楼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
*–****:**********@**.***
甘肃创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