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6-10-22 00:00:00
宜昌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文物资源数据整理及图纸制作印刷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就宜昌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文物资源数据整理及图纸制作印刷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文物资源数据整理及图纸制作印刷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预算金额:*.*万元
(四)项目内容: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根据四普测绘的****处不可移动文物点位数据,以全市****个行政村为单元,制作全市文物资源分布影像图并印刷装订。制作及印刷具体包括:
*、全市文物分布影像图(**版幅),共计*张;
*、每个县市区文物分布影像图(**版幅)*张,共计**张;
*、每个乡镇街道文物分布影像图(**版幅)*张,共计***张;
*、****个村社区文物分布影像图(**版幅)*张,共计****张;
*、每个乡镇按村社区全部数据整理胶装*套,共计***套;每个县市区分乡镇村社区全部数据汇总整理胶装*套,共计**套;全市分县市区全部数据汇总整理胶装*套。(所有电子文本同步提供)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应当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服务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完成所有数据整理、出图及装订工作。
(二)本项目报价计价方式为包干价,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人工、时间、印刷等所有成本后进行一次性报价,不得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
四、报价文件组成和要求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以上材料均应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日*:**开始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时恕不受理。
六、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地 址: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室(宜昌市西陵区果园二路*号)
联系人:何中源,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