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潘集区-中标候选人公示】潘集区泥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泥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全过程咨询
2026-10-22
安徽/淮南 中标结果
【淮南市-潘集区-中标候选人公示】潘集区泥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泥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全过程咨询
安徽/淮南-2026-10-22 00:00:00

潘集区泥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泥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全过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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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潘集区泥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泥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全过程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标段名称:潘集区泥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泥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全过程咨询

二、标段编号:***************

三、项目编号:*************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中标候选人: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淮南市宜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淮南淮畔城建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号(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新芜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居东城上品**#号楼(联合体成员*)、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管委会大楼一楼***室(联合体成员*)、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管委会大楼一楼(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或费率):费率*.**%,得分:**.**分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全过程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暂定**个月(***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姓名和证书编号:李传扬(证书名称: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编号:**********)

设计负责人和证书编号:张弛(证书名称: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和证书编号:王芝迪(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

(*)企业业绩:*.淮南潘集区淮潘公路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项目总投资:*****.*万元;*.安庆市怀宁县“一河两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二次);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项目总投资:**.**亿元;*.潘集区****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项目总投资:*****万元。

(*)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业绩:淮南市潘集区袁庄水厂扩能和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合同签订日期:****年;项目总投资:*.*亿元。

(*)企业获奖项:*、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年度会员优秀认定活动中被认定为“优秀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颁发,****年**月);*、****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通信管理局颁发,****年*月)。咨询总负责人奖项:参与创作的《派河干支流小流域治理工程蜀山区孙老堰河、马场河、赵湾河小流域治理一期工程》被评为二*二三年度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创新奖(给排水工程)专业二等奖。(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颁发,****年**月)。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八、项目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九、招标人:淮南淮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十、招标人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经济开发区(北区)管委会大楼一楼

十一、招标人联系人:苏智超;联系方式:***********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淮南淮畔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管委会大楼一楼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魏家辉、田锋 ;

联系方式:***********、***********

十五、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投标人在线提出异议(质疑)和处理的功能。投标人(供应商)有异议(质疑)的可选择通过平台在线依法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线依法作出答复。

异议(质疑)联系人:苏智超、魏家辉、田锋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

十六、对异议(质疑)不满意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线依法向监管部门提交投诉,监管部门可在线依法受理投诉并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十七、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按《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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