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灵宝市朱阳镇朱阳村水毁二中桥修复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2026-10-22
河南/三门峡 变更澄清
2026年灵宝市朱阳镇朱阳村水毁二中桥修复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河南/三门峡-2026-10-22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三门峡-2026-10-22 00:00:00
****年灵宝市朱阳镇朱阳村水毁二中桥修复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发布机构: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灵宝市朱阳镇朱阳村水毁二中桥修复项目 | ||||||||||||
| *、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年**月**日 | ||||||||||||
| 二、更正信息 | ||||||||||||
|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 *、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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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灵宝市朱阳镇朱阳村水毁二中桥修复项目成交供应商“河南追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情形属于不可抗力),无法按招标文件要求履行相应义务,导致无法按要求签订合同,自愿放弃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拟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鼎恒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顺延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特此公告 | ||||||||||||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各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 | ||||||||||||
| 地址:灵宝市朱阳镇金屏路西段 | ||||||||||||
| 联系人:黄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邦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号**幢*层**号 | ||||||||||||
| 联系人:李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