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民许〔2026〕88号 关于同意安宁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法人变更登记的决定
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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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民许〔2026〕88号 关于同意安宁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法人变更登记的决定
云南/昆明-2026-10-22 00:00:00

安民许〔****〕**号 关于同意安宁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法人变更登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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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安宁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年*月**日登记成立为社会团体,原法人袁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住所:安宁市中华路八幢。

  安宁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于****年**月**日向登记机关提出法人变更的申请事项,安宁市民政局于****年**月**日受理该申请,经审查,符合变更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决定准予安宁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为李永帅。

  安宁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法人变更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按照登记的《章程》开展业务活动,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按时参加年检,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许可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安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依法向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宁市民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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