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6-10-22 00:00:00
委托单位:兴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兴化城投香荷人家小区**号***室 | ||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兴化城投香荷人家小区**号***室 | ||
标的编号 | ******************* | ||
出租方 | 兴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 兴化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挂牌时间 | 起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
竞价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招租形式 | 一、本次出租采取挂牌出租方式确定承租方。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 **** 元。 | ||
标的概况 | 坐落位置 | 香荷人家小区**号***室 | |
房产证号 | ******* | 出租面积 | ***.*㎡ |
出租用途 | 居住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全新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拎包入住 | ||
其他说明 |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的租赁目的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责任自负。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仅如实公布出租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出租条件 | 挂牌价格(元 /年) | *****.** | |
租期(年) | * |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先付后用])一次性支付。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 同等价优先 | ||
租赁押金(元) | 年租金的一半,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 ||
合同签订 | 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因承租方原因逾期或拒不签订,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价款结算 | 出租方、承租方收到成交通知书及缴费通知单起*个工作日内,双方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号)、《关于降低小额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兴数发〔****〕*号)收取交易服务费。 (原文详见附件)向交易中心付清交易服务费,房屋租金由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向出租方缴纳押金以及租金。 若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 ||
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其他要求 | 无 | ||
保证金条款 | 一、保证金: ****元。 | ||
报名材料 | 一、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登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报名。 | ||
竞价须知 | 一、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其他说明 | 一、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资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出租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郝先生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文昌路**号 | ||
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柳女士 |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兴化市长安路****号、兴化交通大楼后侧) | ||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 联系电话 | *************/************* | |
报名端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