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2026-10-22 00:00:00
质疑人:广西南宁国录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宋才录 联系电话:***********
邮编:******
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科路**号*号车间*层***室
贵公司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关于桂林市民政局散居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设备设施配备采购项目(***********************)的质疑函,我中心于****年**月**日**:**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我中心将质疑函转达采购人桂林市民政局,现采购人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我司在对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公示信息进行审慎核查后,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嘉泽鑫铭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所投落地电风扇产品的***强制性认证证书,在本项目开标当日处于官方暂停状态,存在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强制性条款要求的情形。
质疑人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作为事实依据;质疑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 政部令第**号)第十条和第十二条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作为法律依据。
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原评标委员会调取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落地电风扇所附***认证证书,核对投标提交的证书编号;
*.请求核验该***证书在本项目开标当日(****年**月**日)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登记的真实官方状态;
*.若查实第一中标候选人使用暂停失效证书参与投标、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请求依法认定其投标无效、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
*.请求以书面形式就本质疑事项的调查核实情况及处理决定正式复函我司。
三、质疑答复
采购人针对质疑事项*的答复意见
质疑人广西南宁国录家具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经核查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嘉泽鑫铭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所投落地电风扇产品的***强制性认证证书,在本项目开标当日处于官方暂停状态,存在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强制性条款要求的情形。
经我单位核查,该质疑事项成立。
四、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采购人认为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成立。作出如下处理:
(一)由于质疑事项成立,影响中标结果,后续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桂林市财政局投诉。
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