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26-10-22 00:00:00
乌鲁木齐市华丰工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裕东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项目在线询价邀请公告
乌鲁木齐市华丰工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裕东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在线询价公告
一、项目背景
需要对乌鲁木齐市华丰工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裕东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评估。现寻找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合作,请各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二、评选标准
*、评估内容:
*)乌鲁木齐市华丰工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华丰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米再学;持股比例及股东: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米在齐(*.****%)、华凌园林有限公司(*.****%)。总资产********.**元,总负债********.**元,所有者权益********.*元。
*)乌鲁木齐裕东实业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裕东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延海;持股比例及股东:乌鲁木齐市华丰工贸有限公司(***%)。总资产**.**元,总负债*元,所有者权益**.**元。
*、报价合理性:费用结构清晰透明,与市场水平相符。
*、服务时间: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后开始,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响应报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各供应商在线填报总价。
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成交原则:最低价法(满足询价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出具评估报告。
*、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国有资产转让评估相关资质。
*)满足《资产评估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
*)能够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为资产评估师,并提供近*年国有企业股权评估相关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付款方式:出具股权评估结果并经甲方确认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额评估费用。
注:供应商相关资质及资格条件,需在项目合同签订前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评估资质。资格审查不通过的,采购人将取消供应商成交资格。
三、询价方式
请供应商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网站提交相关材料及报价。
四、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华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方式:***********
新疆华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