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司属企业2026-2027年辽宁省沈阳市公交车体广告项目意向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6-10-21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广药司属企业2026-2027年辽宁省沈阳市公交车体广告项目意向供应商征集公告
广东/广州-2026-10-21 00:00:00

广药司属企业*********年辽宁省沈阳市公交车体广告项目意向供应商征集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一、采购单位:

广州医药海马品牌整合传播有限公司

二、需求单位:

广药司属企业

三、项目概况:

(一)媒体资源:

辽宁省沈阳市公交车体广告资源

(二)项目执行时间:

****年*****年(发布时间为*个月,实际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项目预算:**万元

(四)项目答疑:

联系人:冯小姐 ************(工作日:*:*****:**、**:*****:**)。

(五)监督邮箱

*****@******.***

四、报名条件: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参加报名的,应取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有效授权。

(二)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且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活动。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四)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份近*年内(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辽宁省沈阳市的公交车体广告服务项目有效案例,有效案例详细认定标准详见******;五、报名材料******;第(五)项。

(五)报名供应商须提供线路提报表。

(六)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实际控制关系,或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征集。

五、报名材料

供应商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报名材料,除特别说明外,相关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供应商报名函》(见附件一);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分支机构参加报名的,应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有效授权);

(三)信用中国出具的信用报告,供应商须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并打印加盖公章,报告生成日期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个月内有效(详见附件二);

(四)供应商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盖章日期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个月内有效(详见附件三);

(五)报名供应商须至少提供*份近*年内(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辽宁省沈阳市公交车体广告服务项目案例证明材料。案例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关键页(含合同首页、广告发布媒体页、广告发布内容、甲乙双方盖章页),并配套提供该项目落地投放佐证材料(上刊照片、甲方验收/投放确认单等,能够证明广告已实际投放)。供应商可对合同内客户敏感信息进行打码屏蔽,但项目名称、广告发布媒体、广告发布内容、甲乙方双方单位名称及盖章页不得遮挡。所有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因材料遮挡、模糊或关键信息缺失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核实的,该案例按无效案例处理。

(六)报名供应商须提供线路提报表,线路提报表的填写要求:

*、线路数量底线:提报辽宁省沈阳市正常运营、可开展车体广告投放可投放公交线路不少于**条。

*、线路覆盖基准:所有提报线路以人民康泰各门店实际点位为基准,该线路停靠站点距离人民康泰对应门店步行距离***;***米;优先选取可同时覆盖多家人民康泰门店的线路。

*、供应商提交线路提报表时,每条有效线路需列明:线路编号、线路明细、途经辐射的人民康泰门店数量及对应门店名称(详见附件四)。

(七)供应商基本信息调查表(详见附件五)。

前六项材料需加盖公章后,按上述顺序扫描成***文档进行提交。为了方便进行供应商筛选,供应商还需要填写《供应商信息调查表》,将可编辑*****表格连同上述***文档一并提交。

六、报名时间、截止时间、提交方式:

(一)报名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周二)*:**

(二)截止时间:

****年**月**日(周二)*:**,逾期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三)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完整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文件,以及可编辑*****表格《供应商基本信息调查表》发送至:*****@***.***.**,逾期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邮件主题统一注明:【供应商名称】*广药司属企业*********年辽宁省沈阳市公交车体广告项目供应商征集。

七、注意事项:

(一)采购单位有权对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核验,并通过官方渠道及相关公开信息平台进行查询,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二)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借用资质或业绩、人员挂靠,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报名或以其他方式影响公平竞争。违反上述规定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评审或入围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供应商参与本次征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四)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征集安排,所有澄清、调整、结果入围通知将统一在本次公告发布平台发布相关通知。

(五)本次为供应商征集遴选,不属于法定招投标采购,采购单位不承诺必须选取任何报名供应商,不保证入围供应商一定获得业务订单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医药海马品牌整合传播有限公司所有。

广州医药海马品牌整合传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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